違法!八里污水廠排污入海 新北環保局重罰1200萬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八里汙水場。(圖/新北環保局提供,下同)

記者徐政璿/新北報導

有關八里污水廠將未處理過的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新北市環保局從昨(5)日起即配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展開蒐證,今日進入第2天,由環保局主管帶隊,逐一比對廠內各項操作資料,以釐清違法情事,絕不寬貸。

環保局說明,目前稽查同仁仍在現場持續蒐證中,經過1天半的調查,已確定八里污水廠操作廠商於今(106)年2月6日、3月9日為進行東、西沉澱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作業,分別將東、西沉澱池未經處理之污水,導入分水井後,將部分污水排入緊急排放閘門,透過海洋放流管進行海放,針對此2次違規情形,新北市環保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新台幣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2天進廠搜證除採集放流水送驗外,另一重點在許可資料查核跟取得台北市衛工處委託代操作廠商這幾年操作資料,包括(1)用水、用電紀錄。(2)藥劑使用及購買紀錄。(3)污泥產生及處理紀錄與聯單。(4)這次通報維修期間的應變措施與污水處理狀況是否有應減量未減量等狀況。

環保局強調,目前持續配合檢察官調查,以最嚴謹的方式逐步檢視比對所有事證,如另發現其他不法情事,除依法裁罰外,同時追償廠商之不法利得,倘若涉有申報不實、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部分,最高可處3年以上徒刑。

環保局後續亦會加強稽查頻率,另將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主辦之跨縣市平台「淡水河系水環境優化願景會報」中提案,針對八里污水處理廠此一跨縣市的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要求直接設置水質連續自動監測與遠端連線之監錄影設施,以進一步查核監督其未來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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