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專法處理? 祈家威:當我們是次等公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針對同性婚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下午1點多結束,聲請人祈家威在面對媒體時強調,整個開庭過程看來較多討論在是否直接修改民法,或是另立專法,同性伴侶法上,但他認為,專法根本就是歧視的表現,是侮辱,既像異性戀可以騎摩托車,同性戀者卻只能騎協力車。

▲憲法法庭針對同婚釋憲開庭,結束後司法院外聚集挺同、反同兩派人馬。(圖/記者楊佩琪攝)

祈家威以摩托車和協力車作為比喻,他表示,異性戀者可以做摩托車,輕輕鬆鬆跑,同性戀者只能騎著協力車,辛苦前進。專法並不足以保障同性婚者真正應有的權利,他希望大法官能做出最公正的結果。

但祈家威對於這次的釋憲開庭結果表示樂觀,大法官預計一個月後做出解釋,算一算當時差不多也到端午節,可能會有很多同性婚者搶著要登記。

祈家威的代理人潘天慶則認為,從法務部長邱太三的言論可以聽出,還是脫不了歧視,甚至拿遊覽車司機歧視同志,而不願載送同志北上參加活動的事情當例子,是相當不洽當的說法。

▲設立同性伴侶專法,祈家威認為根本就是歧視。(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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