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捏奶片」嗆人夫…講師嘿咻醫師娘 10個月做132次

楊男和醫師娘幾乎上遍高雄各摩鐵,10個月床戰132次,體力驚人。(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醫師娘與楊姓大學講師發生婚外情,2人不僅第一次見面就搞車震,還在10個月內發生132次關係。交往約1年後,女方欲斬斷不倫戀,不料楊男竟上網散佈猥褻照,還將揉捏女子胸部的性愛影片,播放給其丈夫和親人看。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相姦、恐嚇等罪判處楊男3年4月,其中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男與醫師娘自2013年透過微信認識,同年10月21日下午,2人在高雄市鼓山區壽山公園約會,在楊男小客車上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後來2人以3天一次的頻率幽會,地點除各摩鐵外,還包括醫師娘住處,到隔年2月底為止,2人共嘿咻46次(含第一次)。

更誇張的是,為省下到摩鐵的花費,2人從2014年3月起承租套房作為幽會地點,至同年9月5日止,雙方陸續在高雄鼓山區、鹽埕區、青年路各大汽車旅館嘿咻,甚至還共赴花東旅遊,將「砲痕」遺留在太麻里、花蓮市及新城鄉的藍天白雲中,共計發生多達86次的性關係

交往約1年後,醫師娘想要結束這段不倫戀,便逐漸開始疏遠楊男,但男方卻死纏爛打,還於2014年8月底打電話給女方恐嚇,要求一定要在晚上6點前回到租屋處,否則就要將2人的性愛影片上傳到臉書,之後甚至找上醫師丈夫、婆婆與娘家兄弟,當場播放2人的性愛影片,或愛撫女子胸部的影片。

事後,人夫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而女方也加告楊男恐嚇;高雄地院法官院參酌兩造經濟狀況、身分及地位,及被告與原告配偶相姦次數,對原告心理、精神及社會地位所造成損害,依通姦罪判人妻8月徒刑,緩刑2年;小王則被依相姦、恐嚇、偽造文書等4罪判刑3年4月,其中2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

▼高雄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