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提分手…男持「12公分利剪」刺頸 躲橋下吞藥遭救回

男子用剪刀傷人後,竟還打電話威脅女友「拿菜刀過去殺你」。(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因懷疑女友出軌,常與對方發生爭吵,致女方不堪其擾,遂決定提出分手。不料,徐男心生不滿,竟於去年10月闖進女子工作的檳榔攤,並持利剪朝她猛刺,甚至還打電話恐嚇,犯案後還企圖服藥自盡,最後撿回一命。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懷疑47歲的陳姓女友在外有小王,雙方常發生爭執,導致女方忍無可忍,於去年9月間提出分手要求。不料,徐嫌竟因此心生不滿,遂於同年10月15日晚間10時30分許,持一把長約12公分的利剪,闖入陳女上班的檳榔攤,朝其後頭頸部、上背等處猛刺,離去前又折返再刺。

所幸,陳女送醫急救後並無生命危險,而徐男獲知後,竟又致電對方恐嚇「如果你繼續在那邊上班,我就拿菜刀過去殺你」,隨後便開車到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的重陽橋下,吞下安眠藥企圖輕生。不過,警方及時趕到現場,將其送醫急救後救回一命,事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徐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也在庭訊時主動向陳女表達歉意,並請求原諒,有明顯悔意,犯後態度良好;因此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後,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判處被告3年徒刑,其中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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