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分手潑去光水燒小女友 被害家屬加告阿公包庇列共犯

▲李女至今仍昏迷未醒。(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19歲的許姓男子去年12月不滿李姓女友另結新歡提分手,竟用去光水波臉再點火。當時許男阿公還用手拍打幫忙滅火,但李女家屬指控,當時許阿公是企圖攔阻救人,事後也不聞不問,因此除決定加告殺人未遂外,也請求檢察官將許阿公列為共犯。

許男與17歲的李姓女友交往2年,期間除了經常動粗外還曾拿刀架脖子威脅。李女去年12月25日上午在阿姨和阿姨男友的陪同前往位於五股區五福路的住處,打算拿回寵物刺蝟和衣物,沒想到她獨自進屋收拾時吵醒酒後睡著的許男,2人發生爭執,最後她慘遭去光水潑臉點火,雖然緊急送醫全身還是有32%面積的2到3度灼傷。

▲李女家屬指控,許男阿公當時一度阻攔他們救人。(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許男阿公當時聲稱,看到李女全身火衝出房間時還用手拍打幫忙滅火,接著再衝到廁所取水。不過,李女家屬反控,當時要救人一度遭許阿公攔阻,事後又不聞不問,因此除了決定加告許男殺人未遂外,也請求檢方將許阿公列為殺人未遂的共犯。

據了解,許男和李女交往期間經常在臉書放閃,女方還曾PO文表示,「我那個來肚子痛,所以我男朋友就買了一堆東西,帶過來學校給我,我的暖男。」如今卻遭對方點火燒傷,至今仍昏迷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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