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黨/為什麼工人不去找資方?

▲勞工怨一例一休,蔡英文:去跟你老闆說。(圖/記者陶本和攝)

文/勞動黨

蔡英文說:「你們(勞工)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

還好馬英九比較笨,面臨工人實質薪資倒退的時候,沒像蔡英文一樣說:「你們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也許應該說,馬英九至少知道講這種話會不被罵死才怪!

其實,這句話正是信奉「新自由主義」的蔡英文的白話表露:政府越不管企業越好,稅也能少收就收收,並且還要把政府本來負責的都交給企業去營利。也因此,我們看到電業自由化法案通過了,把民生基幹產業都讓給了私有資本;看到砍年金,以創造保險業的市場;看到長照變成了「試吃版2.0」,以放市場給私營長照產業;看到綜所稅減稅計劃,一方面讓富人減稅,另一方面政府少收稅就可以少管事;也看到政府絕不放棄責任制、派遣工制度、一例一休等的勞動彈性化政策,以給企業更多彈性與自由。

▲一例一休闖關,場外勞工團體大規模抗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蔡英文抱怨工人怎麼都不去找資方。這句話有點像晉惠帝問「何不食肉糜?」完全不了解當前台灣工人的處境。撇開大的必須找政府的勞動政策不談,就拿勞動條件來說,工人當然知道最終最具體的勞動條件是自己的雇主決定。在工人運動強大的歐洲國家,基本上工人的勞動條件有三層的保障。第一層是政府訂一套適用全國工人的最低勞動基準,第二層是產業層次的保障,由各個產業的產業工會,與該產業的資方代表,簽定團體協約,第三層是各公司資方與產業工會分會(相當於台灣的企業工會)簽定團體協約,訂定最具體的勞動條件。

但在台灣,工人的保障只有一層,就是政府訂的做為最低勞動基準的勞基法,而且雇主還不一定遵守。台灣的雇主還常說一句話:「我們都有按照勞基法!」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標準」往往就是台灣工人的「標準」。

所以,放在台灣的現實來看,工人不找政府找誰?!

更何況就算工人想找資方,政府賦予資方的可以隨便砍人的大刀(寬鬆的解雇條件),不閃亮閃亮地矗立在那兒嗎?誰敢動就斬無赦。

這也是為什麼這幾年,不會隨意被裁的國公營事業、政府投資企業的工人才略敢對抗資方,民營事業工人根本不敢動的原因。

晉惠帝一句「何不食肉糜?」遭世人萬代責罵,但至少他沒說像蔡英文一樣說自己「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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