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全文...涉收9300萬股票遭起訴 翁啟惠斥檢方:穿鑿附會

▲翁啟惠成為上第一位因貪汙遭起訴的中研院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啟惠9日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成為第一位遭起訴的中研院長。檢方發現,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嫌以總價約9300萬元的股票行賄翁啟惠,不過翁啟惠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取得3000張浩鼎股票是自有基金,痛斥地檢署「穿鑿附會、濫行起訴」。

浩鼎案偵結,檢方調查,翁啟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私交甚篤,帶翁啟惠擔任公職,中研院自2007年起,以技術轉移、合作研究開方等方式,與浩鼎合作研發抗癌疫苗相關技術。2011年10月,張為了取的關鍵技術,企圖以1500張技術股最為交換條件行賄翁啟惠,但因經濟部察覺有異,雙方作罷。

但2012年12月,張念慈又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啟惠,希望借助翁的中研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取得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翁為了避免受質疑,利用女兒翁郁琇的證券帳戶,收受3000張股票。檢方遂依貪汙罪將翁起訴,但內線交易部分則不成立。

翁啟惠則發表新聞稿聲明,聲稱從未與張念慈討論1500張技術股問題,更沒有收受1500張技術股,怒斥士林地檢署新聞稿內容「純屬虛妄」;至於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翁啟惠稱是由自有基金給付取得,與擔任院長職務無關。

以下為翁啟惠聲明稿全文:

對於士林地檢署於今日發布新聞稿並起訴本人於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期間與張念慈期約收受賄賂及收受賄賂罪,本人對士林地檢署穿鑿附會,濫行起訴,深感震驚與憤慨。特此澄清如下:

1.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指稱本人同意張念慈以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為對價,作為取得中研院關於醣分子研發成果的交換條件。惟本人從未與張念慈討論所謂1500張技術股問題,更從未同意收受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所指摘的內容,純屬虛妄。

2.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另指稱本人收受張念慈行賄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並利用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公司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云云,更屬無稽。本人基於浩鼎公司的母公司創辦人身分,本來即有認購浩鼎公司發行股票的資格。本人所取得的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是本人用自有資金全額給付取得,與本人擔任中研院院長職務無關。士林地檢署竟完全忽視本人針對取得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的原因及就資金來源所提出的詳細證據及說明,草率提起公訴。

本人感謝偵查期間關心本案之眾多友人,本人絕對沒有敗壞官箴或損及人民對公務員職務公正性之信賴,對於地檢署疏於查證,濫行起訴,本人深感悲哀。本人回台,一心貢獻家鄉,不料受此屈辱,嚴重斲傷本人學術聲譽,本人不會辜負國人期待,將在司法程序,全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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