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砍人,菜刀借一下!」莽漢偷刀斬同事:只是割傷他

▲新北地院認為洪嫌犯後態度惡劣,判處5年6月,可上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砍人前還先借刀?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8月與陳姓同事爆發口角,遂拿出菜刀欲砍陳男,但遭到一旁同事奪刀阻止,不料洪嫌不罷休,跑到附近店家借菜刀,衝回宿舍狂砍陳男數刀。新北地院認為洪犯後態度惡劣,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5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洪嫌與陳男皆為人力派遣公司職員,8月6日晚間,2人在員工宿舍發生口角,雙方不歡而散。當晚8時許洪、陳2人再度碰頭,吵得不可開交,洪嫌暴怒之下抄起菜刀準備逞凶,一旁同事見狀連忙上前攔阻,並從洪嫌手中奪下菜刀。

儘管刀已被奪,但洪嫌仍不善罷干休,衝往宿舍旁的店家問老闆借刀「我要去砍人,菜刀借一下!」老闆聞言嚇傻,斷然拒絕洪嫌請求,但洪卻趁老闆未注意之際將菜刀摸走,隨後轉身火速趕回宿舍並朝陳男頭部狂砍數刀,所幸陳男經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對此,洪嫌出庭時拒絕承認犯行,還狡辯當時向老闆借刀是要割肩帶,而他直到酒醒後才知道自己將陳男「割傷」,還反控陳故意自殘加重傷勢。由於全案目擊證人指證歷歷,法官不採信洪嫌說詞,認為其犯後毫無悔意、惡行重大、態度卑劣,判刑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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