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領完2千禮金「重陽節前」過世 5年後竟遭市府追討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5年前為了作業方便,提前一個月發放敬老禮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5年前為了作業方便,曾提前1個月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當時家住永和的呂鎮鎰按規定,代母向里長領取新台幣2000元,而呂母收到禮金後相當開心,沒想到2天後因心肌梗塞,在重陽節前過世;5年後,市府要向呂鎮鎰追討禮金,理由是呂母在重陽節前逝世,讓他難以接受。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民國100年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作業方便,提前1個月發放重陽節禮金,而呂鎮鎰收到通知後,也按規定,代母向里長領取新台幣2000元,並轉交給85歲的老母親;當時正在住院的呂母收到禮金後,還高興地說「醫生說身體若無大礙,很快就可以出院」豈料2天後隨即因心肌梗塞過世,讓呂鎮鎰相當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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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鎮鎰當時代母領取2000元的敬老禮金,沒想到事隔5年卻遭新北市府追討。(圖/資料照片)

時隔5年,市府以呂婦在重陽節前死亡、無權領取禮金為由,認定其不符致贈條件,在今年11月向呂鎮鎰追繳禮金,但他不服提出訴願,卻遭市府駁回;呂鎮鎰忿忿不平地說:「政府提前發重陽敬老禮金時,最好當面告知代領人或老人家本人,最好保佑不要在重陽節前過世。」

呂鎮鎰說,當時是新北市主動通知領取,而自己也是合法受領,更何況領取後的禮金是交給母親,又不是他本人侵吞,沒有兒女會願意母親在重陽節前過世,若真不符規定應盡早告知,怎麼會在5年後才通知繳回?

呂鎮鎰向新北市府詢問後,得知當年禮金是由衛福部出錢,也是衛福部發現後才要求追回;事後,他不服追繳的行政命令,提出訴願,但日前遭市府駁回後,衛福部目前仍未回函。

呂鎮鎰強調,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政府疏失及人民觀感的問題,所以只要衛福部駁回,自己這場行政官司一定會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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