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不能賣散裝了?沒用「一次性包材」開罰3~15萬元



▲未來業者將不能再賣散裝雞蛋。(圖/東森新聞,本報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能再賣散裝雞蛋了?農委會103年24日公告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法令緩衝期至今日為止,明(24日)起正式上路,傳統販售散裝雞蛋的菜市場、雜貨店若未使用一次性包材來盛裝,將可罰3至15萬元。

鑑於蛋雞為103年禽流感異常抗體比率最高的禽種,為了做好防疫,農委會防檢局103年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增加「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之條文,2年後上路,明天起將實施新法。

不過據農委會統計,市面上雜貨店、菜市場、早餐店等業務通路大多仍以傳統的大型塑膠箱盛裝雞蛋,沒有使用一次性包材。對此,防檢局指出,法令上路後不會立即開罰,稽查初期會先勸導、限期改善;若複查時,業者仍未換一次性包材,就會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開罰,罰鍰金額為3萬元至15萬元。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