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不再只由「男女」訂定! 逾30名綠委宣布推同婚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人權修法一大進步!30多名民進黨立委24日宣布將推動修改《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同時,立委們也將一併修法讓同性、異性的婚姻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相同;收養子女部份,也不能因性別認同、性傾向等有所歧視。

▲民進黨立委正式宣布推動婚姻平權法案。(圖/記者翁嫆琄攝,下同)

民進黨立委上午召開「同志婚姻合法化,推動民法修正案」聯合記者會,包含立委尤美女、呂孫綾、余宛如、周春米、林靜儀、段宜康、許智傑、蔡培慧、蔡易餘、鄭運鵬、蕭美琴、鍾孔炤、蘇巧慧、Kolas Yotaka等33名綠委都力挺此案。

2013年就推動婚姻平權的尤美女強調,婚姻屬憲法之制度性保障範疇,以確保基本權利的存在與實現,法律不應單純以性別作為劃定保障的界線,且國際多次指出我國缺乏法律上對婚姻家庭多元性之認可,因此擬具「民法親屬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推動《民法》修正案。

針對法案內容,尤美女說,上會期她提出3條修法,包含「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成『雙方』訂定」、男女結婚、訂婚年齡改為一致等;這次還增加同性異性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規定、親權平等適用,收養子女方面,也不能因性別認同、性傾向等有所歧視,盼透過修法讓同志婚姻合法化。

至於何時能通過修法,尤美女說,今天就會將法案送出,這會期將排案。她也坦言,修法有一定程序,要經充份討論,目前時代力量、國民黨團都會提出相關版本,也希望政府版本能儘快送進來,法案何時會過則要看進展。

林靜儀也說,從2015年高雄市政府開放戶政系統「同性伴侶」註記,到今日已超過11個縣市跟進,台北市在2015年也首度開放同性伴侶參加聯合婚禮登記;台中市同性伴侶註記已超過290對,全國估算已有上千對同性侶註記,這讓推動《民法》修政案有足夠的正當性,這也是蔡政府相信的性別平權價值。

不過,法務部曾說要推動《同性伴侶法》,尤美女認為,以往法務部一直認為要訂定同志專法,但同志團體反對。她強調,《伴侶法》有其必要性,但不是只有同性戀適用,異性戀也應適用,讓不想結婚的人可有專法來保障。

由於今年的同志大遊行將於10/29登場,民進黨也將組隊參與遊行,民眾可報名與民進黨一起參加。據了解,政府高層對於同志婚姻修法有共識推動,在婚姻平權的支持聲浪持續高漲下,同志婚姻合法化可望看見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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