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長點頭!台北首提酒駕罰去「洗大體」 網狂推加鞭刑

酒駕累犯「洗大體」,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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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酒駕累犯開始洗大體?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志偉30日在議會提議,台北過去一年突破萬件酒駕取締,酒駕也都位居交通事故之首,他列舉美國、泰國等地「洗大體」的處罰案例,訴求效法這樣的嚇阻方式,要求酒駕累犯改去洗大體清洗自己的罪過,並已經與警察局長達成共識。

▲台北市過去一年酒駕取締突破萬件。(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何志偉表示,30 日在議會上拿出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光是過去一年取締酒駕就超過1萬1000件,今年截至8月也已經高達超過8000件,全國73人枉死車輪下,包括連柯文哲市長的門生曾御慈也是受害者,詢問警察局長邱豐光:酒駕肇事為什麼會居高不下?該如何嚇阻?

▼何志偉提案酒駕累犯洗大體!和警察局長達共識。(圖/取自何志偉臉書)

雖然酒駕罰則年年調整加重,102年以後取締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但仍無法有效嚇阻。何志偉接著列舉美國相關罰則,痛批台灣目前能件的社會服務太輕鬆,不是圖書館吹冷氣就是拔草掃地,應效法國外「洗大體」來洗清酒駕的罪過。

何志偉提倡,未來應要求殯葬處向地檢署申請洗大體作為刑案易服社會勞動的項目,甚至對酒駕累犯在改服社會勞動時優先派至協助大體清洗。目前初步已和局長達成共識。網友看了紛紛贊同,還說不只累犯,只要酒駕就去洗了,甚至希望引進鞭刑,加強效果;但也有人認為,洗大體是專業工作,酒駕犯不夠格,希望能有更完整個配套措施。

▼女駕駛酒駕撞警截肢案引發輿論。(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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