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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要求代理議長郭信良 依法逕行如期召開臨時會

▲台南市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程序委員邱莉莉及李退之,要求代理議長郭信良依《地制法》第34條之規定如期召開臨時會。(圖/市議會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攸關台南市議會議長補選的程序委員會,26日遭國民黨籍市議員蔡育輝、王家貞及洪玉鳳和無黨籍林阳乙等四人再次杯葛,致使人數未達過半開會門檻而流會,民進黨團總召議員林宜瑾與程序委員邱莉莉及李退之,對此表達強烈譴責,並要求代理議長郭信良依《地制法》第34條之規定如期召開臨時會。

林宜瑾表示,《地制法》第34條明訂經市長、議長或3分之1議員連署請求得召開臨時會,眼前市議會,已由市議會代理議長及25席遠超過3分之1的市議員連署召開臨時會,顯見此次臨時會召開符合地制法之規定與精神。因此,不論國民黨團透過程委會如何杯葛,市議會都應依法召開臨時會,以確保依法完成議長補選和明年度預算審查能如期進行。

林宜瑾指出,程序委員會僅是一個「委員會」,委員會怎麼可能凌駕於大會之上?國民黨團自我膨脹程委會職權,誤以為能夠由程委會決定是否召開大會,這樣的情況就像國民黨團認為議長出缺可以不用補選一樣,身為地方立法機關民意代表,卻對於《地制法》、《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及《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置若罔聞。

林宜瑾認為,社會各界應予這些不諳法令問政,擅自以情緒和人治凌駕法律之上、杯葛程序委員會和議長補選的泛藍議員,最嚴厲的指責及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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