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單「見識台灣低薪」 女店員怨月薪領3600:羞辱人

▲女店員怨月薪只領3600元,「見識台灣低薪」。(圖/翻攝爆料公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政府才宣布要調高基本工資,台南卻有一名電信公司女店員PO出打卡單爆料,稱自己月工作時數超過230個小時,講好扣薪換晚點上班,整個月遲到580分鐘,雇主仍以各種名目惡意扣薪,最後只領到3600元,平均時薪不到20元,讓她無奈大嘆「我見識到了為什麼台灣低薪。」月薪3.6K簡直是在羞辱人!

女店員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公開帳戶「現金存入3600元」的截圖,爆料自己在電信公司上班,有事先和雇主談好遲到扣錢換晚點上班,沒想到6月提離職,做完7月,打卡上請假3天、休假6天,她聲稱自己月工時已超過230小時,比對勞基法206小時標準上限,8月領薪竟然只領到3.6K,平均時薪僅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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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老闆以各種名目扣薪,女店員:羞辱人。

扣薪條目也曝光,女店員指控,她必須做任何業務,包含店長事務,卻被以各種名目扣薪。老闆除了針對她遲到580多分鐘扣薪5000元以及3000元全勤獎金,還加上線上課程未完成扣2000元,DVR抓到5大項服務未做扣5000元,空櫃500元,充電、垃圾未丟也被各扣200元等8900元,全部扣一扣只領到3600元薪水。

女店員直言,遲到扣薪自己完全無異議,但其他的扣款都只是口頭告知,她無法查明事實,見識到為什麼台灣低薪,雖然爆料前已經知道遲到會討罵,她仍決定「不要臉一定要放,請各位老闆看,不是身為員工我就要默默息事寧人。」事後受訪時也痛批這種薪水簡直是羞辱人!

勞工陣線聯盟也呼籲,此案工時確實已經明顯違法勞基法,勞工應勇於到當地的勞工局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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