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他是「茶行老大」 3惡男擄走電擊凌虐3小時至死

▲彰化縣伸港鄉中興運動公園,圖左可見被害者被棄置的廁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伸港鄉一名陳姓男子,僅因臉書訊息流傳他自稱是「伸港茶行」老大,今年2月時遭到3名常進出此茶行的年輕男子擄走,用束帶捆綁凌虐毆打長達3小時,再被棄置在當地公園廁所門口,隨後送醫已無生命跡象。彰化地院今依傷害致死罪等罪刑,判處3名惡男各14年、13年以及5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這3名男子均為伸港地區年輕人,與被害者並不相識,他們3人平日參與廟宇陣頭活動,也時常出入「伸港茶行」,甚至在茶行內過夜;今年2月初時,聽到陳男自稱茶行老大的網路謠言,於是四處打聽陳男家住址,隨後在同月17日晚間,趁陳男出門時將他擄走,並在車上以電擊棒將他電暈,再以水電工常用束帶捆綁,帶到某處所凌虐長達3小時,隨後棄置在伸港中興運動公園廁所前,並打給119謊報運動公園發生車禍後,隨即離去。

判決書表示,救護車到達現場後,發現陳男心肺功能已停止,隨即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急救,但陳男仍因骨折併發症肺部脂肪栓塞而不治死亡。伸港分駐所警員到中興運動公園後,發覺現場並無任何交通工具與車輛,便趕往醫院查看,發現陳男頭部及身體均有傷痕,察覺有異後,立即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循線追查才破獲此案。

彰化地院判決,3名嫌犯中其中一名柯姓男子,犯傷害致死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另犯共同遺棄罪,應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名柯姓子男犯傷害致死罪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另犯共同遺棄罪,應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名林姓男子,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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