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隆吸毒後砍死祖父母,獲判無期徒刑確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男子李志隆2015年3月在家吸毒,不滿同住的阿嬤叨念,竟持菜刀砍殺祖父母203刀致死,甚至引火焚屍,最後良心不安自首;最高法院維持前審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去年3月27日晚間,李男在家吸毒,不滿79歲阿嬤苦勸,要錢又不給,竟然將她拖出房外撞牆,再用塑膠椅和鐵椅狂砸,隨後從廚房拿菜刀狠砍阿嬤182刀,81歲阿公聽到客廳傳出打鬥聲出來查看,因無力阻止只好躲進房間。
未料李男殺紅眼,衝進來連砍21刀,造成阿公血胸、氣胸、腸子外露,甚至還拿棉被蓋住阿公屍體,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焚屍,他被濃煙嗆到後才驚覺犯下大錯,急忙打電話報警自首。
一審法官認為李男沒有前科,犯後自首說自己殺死祖母,雖然警方到場時未主動告知行兇過程,但仍符合自首要件,家屬也求情盼給機會,因此殺害祖母部分判18年、殺害祖父判無期徒刑、放火罪5年,應執行無期徒刑。
李男二審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最高院法官依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判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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