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大不同!追撞「後車賠前車」、推撞「後車賠全部」

▲「追撞」和「推撞」雖只差一個字,但保險理賠大不同。(圖/東森新聞,下同)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連環車禍的肇事鑑定最繁瑣,到底誰要賠誰,個人要分攤多少比例?專門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表示,一般分為「追撞」和「推撞」,但必須要視個案,並非每個案子都相同。雖兩者只有一字之差,但保險理賠差很大。

所謂的「追撞」是指車輛都在行進中,因車輛煞車不及追撞前車,而車尾又遭後車撞擊,就是「後車賠前車,一車賠一車」;而「推撞」代表車子已煞住,車處於停止狀態,被後方車輛推撞,再撞到前車,等於最後面的肇事車輛得賠全部損失

或許有肇事車主認為,因車與車停太近,沒保持安全距離,才會被撞時才又撞向前車;但警方表示,安全距離是指有足夠的煞車距離,如果車輛是靜止狀態,則沒安全距離的考量。台中市警局交通事故處理組警務員蔡勝利表示,平面道路的路面狀況和號誌設施考量因素,不像高速公路是一直線,可以律訂安全距離。

不過,現在車輛都有保險,在於推撞和追撞,跟保險理賠與否有很大的關係;有民眾曾把「推撞」講成「追撞」,原本可全部理賠變部分理賠,一字之別保險權益差很大。但警方認為,個案都不同,到底是追撞還是推撞,仍要依個案判定較準確。

▲▼「追撞」和「推撞」雖只差一個字,但保險理賠大不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