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女網友衣領讚:奶好大 噁男問「真的假ㄉ」還想強吻

▲高雄一名譚姓男子邀女網友到家中,竟強拉對方衣領偷窺胸部還出言騷擾。(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譚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女網友,之後還邀對方到住處,沒想到他卻心生歹念,不僅強行拉開她上衣領口偷窺胸部,還出言騷擾說「你的奶好大,真的假ㄉ?」甚至意圖強吻。幸好,譚男的女兒剛好返家,被害人趁機將他推開後逃離。高雄地院24日依強制罪判譚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譚男於104年4月1日邀請女網友到家裡,卻突然拉開她的上衣領口觀看其胸部,接著又以身體逼近對方意圖強吻,但被推開才未得逞;剛好,被告女兒正好返家,被害人趁機離開,並於事後用LINE傳訊質問「你說你愛我…就可以強吻我嗎?」等語,並報警提告

到案後,譚男否認犯行,辯稱「她自己穿著不得體,不用我掀她衣服,她蹲下來我就可以看到她胸部,LINE裡面在講什麼我忘記了,是她截取自己需要的部分來提告,如果我真的有強吻或掀開她衣服,她當天就該去提告,她是因為我說不會放棄我的家庭才提告」。

不過,法官調閱2人在LINE上聊天記錄,發現女網友曾質問譚男,「但你掀我衣服…看到我的胸部。還說我的奶好大…問我真的假ㄉ、你自己說ㄉ」,而被告回說,「確實我有說過你的胸部很漂亮,而做了不好的動作,對不起」、「但我真的記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有強吻你吧。你有拒絕。」等語。

法官認為,被告多次坦認自己曾做出不恰當的行為,也未在女方質問他時出言反駁,甚至向女方道歉並承認錯誤,可見他的說詞屬卸責之說;因此,認定譚男觸犯強制罪,24日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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