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秉霖/哀哉,服儀早該解禁

▲服儀解禁讓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的第一步。 (圖/取自花蓮高中官網)

文/謝秉霖(花蓮高中班聯會主席)

2016年5 月20日,民進黨政府上台,立刻修訂了「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訂「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並希望學校能以民主程序,經公聽會或校園投票後來制定服儀規範。然而,這項看似善意的修法,引起了來自正反雙方相當程度的論戰。

事實上,戰火並不是第一次引爆,對於學生「自主管理」的質疑,可從2005年解除髮禁開始談起,當教育部釋出修法消息時,即有許多家長、老師跳出來反對,認為此舉可能使學生花費過多的心思在頭髮上,進而忽略的人際關係或課業成績。新北市更有一名訓導主任,說出「女生剪短髮,會變成同性戀。」等性別歧視的字句。

然而,事實證明,11年後的今天,解除髮禁並未對校園造成重大傷害,甚至讓師生關係和緩許多。國內目前並無任何學術證據可指出,頭髮造型與成績有任何相關性。而在今日的校園裡,並沒有出現當時反對派所擔憂的「奇裝異髮」,多數同學仍維持黑髮,極少數同學才能明顯辨識出頭髮有燙或有染,而在同儕眼中,這些人是「時髦」而非「怪異」,是「創意」而非「叛逆」,學生大多以正向、肯定的態度來看待這些在外觀上的巧思。

服儀解禁不僅是讓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的第一步,更是解除長期以來對於「性別平等」的壓迫。從2015年底起,多間女校共同爭取「穿短褲進出校園」,由於威權體制的遺留,校方經常以「不符合社會觀感」等性別歧視的理由,要求生理女性僅可於體育課前後換上短褲,其餘時間皆須穿著全套制服,否則即有受罰的可能。這則規定,在現今眼光看來,是如此的荒腔走板,但仍有多間私立學校保存這項規定。完全忽略《教育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格發展權,也無遵循《性別平等教育法》對於男女及多元性別者的權益保障。

服儀解禁在某種程度上,也解決了校方的困擾,以花蓮高中為例,於創校時僅以生理男性作為招生對象,但隨著教育改革的浪潮,已於2002年起,特殊班級如體育班、音樂班,開始招收女生。然而,在制服方面並沒有另行設計,仍以「藍色」作為主要顏色。無可避諱的,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同學的困擾。如今,若服儀解禁,女性學生可依個人意志選擇穿搭,校方也無須另行設計制服,製造雙贏局面。

你或許會問,在刻板印象中,投入較多心思在外表上的同學,往往給人「桀敖不馴」的觀感,這個問題可從兩個層面來解釋。首先,筆者就讀花蓮高中,身邊不乏學科能力表現較優異的同儕,在投入課業的同時,他們也從不認為「外表」不重要,出門前往往需要花數十分鐘整理頭髮、假日出門也總是穿著不馬虎。親自訪問6名同學及其家長後,同學大多認為「將自己打扮好後,出門更有自信!」,更有5位長表示支持:「如果這短短的十來分鐘,能讓他心情愉快一整天,我不懂有什麼好反對的!」,儘管樣本取量不多,但我們相信,讓孩子擁有「自主管理」的能力,是家長、老師、孩子都樂見的成果!

當國內各界的教育改革聲浪呼起,希望能培養台灣孩子獨立思考及哲學思辨的能力時,不妨先從校園周遭開始做起,老師不該僅僅扮演傳統「上對下」的權威角色,而該更進一步的引導學生思考、反駁,也該適度的將校園諸多公共議題,下放給學生自治團體。在風雲萬變的未來,我們不該再墨守成規,放膽讓孩子體驗他們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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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秉霖,花蓮高中班聯會主席,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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