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透露想休學當「酒店妹」 男同學竟先上

▲女大生向男同學透露想休學當酒女,結果反遭對方性侵。(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大生日前和班上一名男同學喝酒聊天時,透露自己想當「酒女」,沒想到男同學卻見對方酒醉時有機可趁性侵得逞。事後女大生並未立刻報警,反而是先向男同學索賠,這讓男方質疑是「仙人跳」,但法院卻不這麼認為。由於雙方已經達成和解,男方也已賠償,法院依趁機性交罪判他2年、緩刑4年。

法院判決指出,女大生「小芳」(化名)指控,2014年6月6日晚上,她和廖男到一間酒吧喝酒聊天,2人喝到隔天凌晨3點,但當時女生宿舍大門已關,只好暫住在廖男母親的住處,不料男方卻趁自己酒醉無力反抗時性侵得逞。

當天晚間,小芳傳訊給廖男「你的每一個動作我都清楚,卻沒有力氣抵抗你」。但廖男辯稱當天是對方約他喝酒,當時女生宿舍已關門,自己只好帶他回母親住處,雙方繼續聊天,當中小芳提到自己和家人關係鬧翻,想休學到台北當酒女,之後便情不自禁地發生關係,過程中絕無脅迫對方。

廖男的辯護律師更指稱,小芳並未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傳簡訊向他索賠,而且女方稱說遭性侵後下體疼痛無法正常走路,但監視器卻拍到她和廖男一起返回學校,過程並無異狀,懷疑是「仙人跳」。

台中地院一審依趁機性交罪判處廖男3年2月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高院審理後,廖男已和小芳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小芳也願意原諒,因此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4年,免除牢獄之災,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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