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假好心收留3遺孤 偷變賣遺產獲利3000萬

▲段連排曾被報導其大愛行為。(圖/翻攝自長城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河北衡水市的宋恆娥、宋恆歡、宋海瑩三姐妹的父母在2005年遭謀殺,成為孤兒的她們隔年得到了當地「好心人」段連排的收留。然而宋姓三姊妹多年後發現,段連排把她們父母留下的遺產轉到了自己名下,賣了600多萬人民幣(約3000萬台幣)。

棗強縣警方表示,三姐妹的父親宋書亮在衡水市棗強縣從事裘皮染色事業,經營得有聲有色,賺了不少錢,也因此使家裡雇傭工人起了貪心,進而搶劫宋家並殺害宋姓夫婦。

據《騰訊新聞》報導,事發當時三姐妹還在讀書,大姐宋恆娥18歲,二姐宋恆歡17歲,小妹宋海瑩14歲,突如其來的變故使她們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但也因此繼承不少財產,包括共4棟房地產、一塊120坪的土地以及做裘皮生意留下的硝染染料,但他們從不想變賣。

據報導,大姐同學的父親段連排2006年主動向三姐妹伸出援手,收留了她們。二姐宋恆歡表示,段連排對三姐妹算不上真正的收養,他們之間並未簽訂任何收養協議,三姊妹從未花過段家一分錢,但2007年曾把幾份一直隨身攜帶的不動產證明放在段姓男子家中的床底下。

三姐妹自己承擔著7年中生活的所有開銷。二姐表示,她們賣掉家裡的部分舖料,加上父母的死亡保險金,又在學校裡打工,生活漸漸步入正軌;大姐順利完成了大學學業,成為一名醫生,二姐繼續深造攻讀碩士,小妹也即將完成大學學業。

宋家三姐妹2014年1月發覺,藏在段家床底下的幾張證明不翼而飛,且段連排已將宋家數百萬家產轉移到自己名下,隨即報案處理。

法院表示,段男在收養三姊妹隔年就陸續變賣宋家財產,共計獲得618萬人民幣(約3081萬台幣);在經歷4次判決後,段男犯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約50萬台幣),且須賠償受害人191萬餘元(約952萬台幣)。三姐妹認為這樣的判決太輕,將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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