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狼遊海南偷拍「比基尼女私處」PO網 笑著走人罰2500元

▲台灣男子到海南偷拍比基尼女下體,只罰2500元了事。(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一名許姓男子日前到海南博鰲沙灘遊玩時,用微型相機偷拍大陸籍何姓女子的私密部位,還發送到網路上與朋友分享。何女當場要求他將照片刪掉,但許男只是笑嘻嘻地離去,氣得她報警。警方最後認定許男行為屬於情節輕微,依法開罰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0元),並書面向何女道歉。

根據南海網報導,上月30日,來自杭州的何小姐到海南度假,穿著比基尼在博鰲海邊放風箏和衝浪,累了蓋著毛巾在沙灘上休息時,遭台灣遊客許先生偷拍雙腿間的隱私部位。何女當場要求他將照片刪掉,但許男只是笑嘻嘻地離去。

晚間8時許,許男更將偷拍照發送到一個有128人的微信群中,何女經多次交涉,要求他刪除照片並道歉未果後,於5月1日下午2時許報警。瓊海市公安局博鰲派出所製作完筆錄,對許男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當地警方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許男的行為違反了該項規定,但偷拍照未拍到何女的臉,也不是裸照,並且只在128人的朋友圈內分享,並未再通過其他管道傳播,因此認為屬於情節輕微。對此,海南盈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表示,許男行為屬於情節輕微還是嚴重,公安機關有自由量裁權;何女如果對警方的處罰決定不滿,可以向博鰲派出所的上級部門反映,或通過起訴等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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