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打死賊停職5年 勇警賠掉近千萬返鄉當桿弟

勇警涂彬杰21年前開槍打死偷車賊,曾發誓再也不開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警海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涂彬杰21年前開槍打死偷車賊,雖然他堅持完全依照警械條例用槍,但仍遭判刑4個月,訴訟期間因為遭停職,他只好回老家苗栗的高爾夫球場當桿弟。

海山分局偵查隊追查黃姓男子遭擄案,涂彬杰與李姓隊員昨天追到內湖,對拒檢歹徒車輛連轟3槍仍被脫逃案,賴姓主嫌及林姓、馮姓開車男子等6人昨晚分別向警方投案(下圖),由於被害人自承與賴嫌有6萬元債務,警方問訊後僅能依妨害自由罪嫌將全案函送法辦,6人也因非現行犯先釋回。

至於開槍的小隊長涂彬杰曾經發誓「不再開槍」,因為21年前他在三峽分局橫溪所任職時,為保護同僚開槍誤殺嫌犯,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面對死者家屬質疑,他自認完全依照警械條例使用槍械。

在訴訟期間,涂彬杰遭停職5年,據《蘋果日報》報導,這段期間包括薪水、賠償與訴訟費用接近千萬元,他只好回老家苗栗,到高爾夫球場當桿弟,靠5百元工資過活。

對於「破誓」再度開槍,他受訪時表示,「(嫌犯)發動引擎然後往後退,衝撞那一部車,我知道那一部車輛是剛停下來,我們是考慮民眾的安全(才開槍)。」但也坦言當時拿槍嚇阻時,確實想不到會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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