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99%會判無罪?台南市議長賄選案李全教判4年

▲李全教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22日下午4點宣判決,法官認為有賄選事實,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李全教上午受訪時表示「99%會判無罪,心情不受影響是騙人的」,並稱如果今天的官司判決是有罪,不排除會選擇退出政壇;未料法院判決結果認定他有罪。

台南市議長正副議長選舉時,李涉嫌透過白手套向民進黨籍、無黨籍等7名市議員賄選,金額為30萬至1000萬元不等,但被拒絕,檢方依違反選罷法將李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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