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6度性侵男童 法官「坐牢也無法矯正」判緩刑5年

▲江男在文化公園認識男童,後來竟加以性侵。(圖/示意圖/翻攝自嘉義市政府建設處)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20多歲有智能障礙的莊姓青年去年在該市文化公園認識了11歲男童,並經常玩在一起,可是他後來卻6度性侵男童,被對方舅舅發現後要求被害人疏遠,因此傳簡訊恐嚇「你報警沒關係啊」、「我還是會去某國小」、「我一定殺死男童」,嚇得舅舅報警處理,而法官考量讓他入獄也無法矯正認知能力,便判他1年8個月徒刑,緩刑5年。

據判決書,莊男領有中度智障手冊,高中就讀資源班,畢業後免試入大學,並就讀南部某私立大學體育系,但未能完成學業,目前未婚、無業與父母同住,並靠家人扶養。他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稱自幼心智發展有問題,都沒有朋友,在公園認識男童,因感情不錯才會發生關係,多次在殘障廁所等地逼男童為其口交,甚至性交。

檢警調查,合議庭法官認為,就算讓莊男入獄也沒有辦法矯正其認知能力,亦非藥物能治療或控制,而且暴力危險性低,因此判他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需接受20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在男童未滿16歲之前不得與其單獨會面、也不能做出任何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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