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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後僅探3次 騎士控林佑星:你讓我們被害者心存懷疑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2歲的林姓騎士指控,去年底行經台中市大雅區雅秀路與秀山七路口,被41歲的本土劇演員林佑星開賓士車撞傷,警方測得他酒測值達到0.3,而且還是無照駕駛。騎士不滿車禍發生後,進出醫院看診超過50趟,但對方只探視過3次,其中1次還是協調會,只賠了6萬元醫療費,賠償金額談不攏,雙方目前沒共識,氣得他提告。

林姓騎士發生車禍撞到腦震盪,整個右臉額頭和右手掌撕裂傷,肝臟和右腎也挫傷,躺在醫院近2個月才回到家休養。談到當時車禍狀況,林姓騎士指出,「180度翻到隔壁的廠房,有短暫的失去意識。」

警方調查,開車的就是本土劇演員是林佑星,儘管當時他有下車察看說抱歉,但其實他不僅無照駕駛還酒駕,酒測值達到0.3。林姓騎士抱怨,「你都沒有來看過我,讓我們被害者的心裡心存懷疑。

林姓騎士控訴,自己1個多月來進出醫院超過50次,林佑星只探視2次,加上1次協調會見面,給了6萬元錢醫療費,事後就再也沒有看到人,推託拍戲沒空檔。家屬要求賠償40萬元,但他堅持最多給10萬元,還在電話中討價還價,「我們不用上法庭,如果我們私下和解的話,賠償10萬元的新台幣啊,媽媽認為不夠嗎?

林姓騎士母親認為買一輛摩托車也要10萬元左右,雙方沒有共識只好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現在林姓騎士持續復健,但完全沒辦法回到職場工作賺錢,讓他心寒表示,「因為他還繼續在工作、在過日子,這對我們情何以堪。

對此,林佑星被平面媒體訪問時說,自己有誠意處理也願意賠錢,但騎士家屬從一開始索賠150萬元,接著降到70萬元和40萬元,這些金額實在太高,現在談判破局,只好交給法律裁決。(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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