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還po網! 法官重判28年:和拍兒童色情片一樣爛

▲Jason Brown殘忍虐殺7隻狗,還將影片放上網路。(圖/翻攝自The Dodo)

記者易景萱/綜合報導

內華達州(Nevada)一名25歲男子Jason Brown,在2014年7月的時候因為凌虐、肢解高達7隻狗被逮捕,他甚至還將殘忍的虐殺過程拍攝下來,公開在網路上,行為令人髮指。法官近日判決他要服28年的刑、11年都不得假釋,並痛批「跟拍兒童色情片一樣惡劣至極」。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Brown出庭時表示,他會尋找免費送養的狗狗,也曾經向原飼主承諾過會給牠們一個幸福的家。而將狗狗給他的飼主們則表示,他看起來就是個正常的男孩,完全沒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影片中可以直接、清楚的看到小狗們被虐待、剝皮、肢解的所有畫面,甚至還有狗狗痛苦的尖叫和哭聲。Brown試圖將狗狗的毛皮做成一件大衣,至少有4隻狗狗被斬首。

所有狗狗的屍體,都被Brown藏在他曾經留宿的汽車旅館的冰箱中,某天警方突襲時當場發現這個可怕、血腥的景象,隨即將他以虐待動物等罪名逮捕。

即便Brown告訴法官Elliott Sattler他有注射海洛因、冰毒和古柯鹼,所以完全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也記不起許多事,法官依然判處他28年的有期徒刑,並要11年後才有機會假釋。法官表示,「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些可怕的影像,你無法想像竟然會有如此殘酷的行為,實在是太嚇人了」。

許多台灣網友看完也說道,希望台灣能有多一點保護動物的法律,「在心理側寫上,會虐狗貓者,下一步就會變成殺人肢解人的殺人魔了。」、「可以挖角這位法官來台服務嗎?」也有網友提醒,送養貓狗記得要慎選認養人,也要定時追蹤毛孩子的近況,才能盡量避免這類型的悲劇發生。

※《ETtoday 寵物雲》提醒您:根據我國《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刑事構成要件未符合,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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