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玩手機9月1日解禁 拍照、聽音樂、看影片全開放

▲在飛機上使用3C用品的限制將放寬。(圖/記者徐文彬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民航局6月底修法放寬3C電子用品的機上管制措施,9月1日起,華航、長榮、華信、立榮4家航空公司,將陸續開放乘客在機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只要轉換成「飛航模式」,除了Wi-Fi和語音通話禁止使用外,拍照、聽音樂或看影片都不受限制。

民航局指出,以往民眾在飛機上違規使用個人電子用品,依刑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鍰15萬元,曾有不明規定的民眾,因為在飛機上拍照而被檢舉法辦。不過隨著科技進步,個人電子用品功率縮小,現在歐美國家都已大幅開放機上使用個人電子用品的規定,台灣也在今年跟進,依據修正後的《民用航空法》,公告放寬限制的「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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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華信、長榮、立榮都已確定,未來所有航線、班機,機上乘客只要關閉Wi-Fi及語音通話功能,包括相機、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等,都可以全程使用,華航、長榮甚至開放使用藍芽傳輸功能。不過,筆記型電腦等超過1公斤的電子用品,國際航線仍維持1萬英呎以上高空才能使用之規定,航程較短的國內航線則仍維持全程禁用。

此外,手機的通話與網路功能原本必須等飛機停妥、打開艙門才能打開,現在也將一併放寬,只要飛機降落、由跑道轉進滑行道後,經機組人員廣播,民眾就可以開啟通訊功能。但實際狀況仍由機長做最後決定,乘客必須配合。

民航局也提醒,各航空公司規定不盡相同,旅客務必注意。目前復興航空尚未提出放寬機上使用3C產品的相關程序,新措施可能來不及在9月1日上路。遠東航空則因飛機較為老舊,在低空沒有抗干擾驗證,因此不論是國內或國際航線,都必須達到1萬英呎以上高空才開放乘客使用「飛航模式」下的3C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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