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的「蝴蝶效應」

▲「一隻蝴蝶在巴西搧動翅膀,會在德克薩斯引起龍捲風嗎?」(圖/達志/示意圖)

作者/郭琛(德國台灣商會聯合會總會長)

美國氣象學家勞侖先生於1979年12月29日提出著名的「蝴蝶效應」理論,他在華盛頓的美國科學促進會的演講中說:「可預言性:一隻蝴蝶在巴西搧動翅膀,會在德克薩斯引起龍捲風嗎?」從此蝴蝶效應被引用在,對任何初始條件做微小變化後,帶動了整個系統長期的連鎖反應,最終在系統中造成非常大的風暴。換言之,許多大風暴可能是由微不足道的能量,一步步地演變為無法抗拒的大轉變。

中醫認為形成腫瘤的根本原因,是體内最初有些能量不舒通的氣鬱,當氣鬱長期停滯在人體内後,這些微不足道的能量,造成某些器官的運作問題,則無形的氣鬱,就會逐漸造成有形的腫瘤。中醫或以針灸或以湯藥,甚至拍打推拿,只要對位了,都可經由疏通氣鬱的能量而消除腫瘤。此類非外感病毒多是心病造成,最有效的方法是,平日擇一經書,修煉感恩、惜福、忍辱徳行,則臨事時自然諸事過後皆放下,不會有咽不下的「氣」哽在體内為害。這種亦屬「蝴蝶效應」。

佛學無神論,以因果定律代替了造世主的審判,認為眾生每一個有意志的行為、言語甚至念頭,都會形成有延續、有驅使力量的「業力」。芸芸眾生就由小小的念頭、言語,而引發一連串的作為,最後再面臨各自業報,亦都是原先「業力」的果報。這種類同蝴蝶效應的因緣果報定律,更結合了輪迴轉世觀念,成為佛學的理論基石。

前幾日看到幾則故鄉新聞,不禁以「蝴蝶效應」推想日後對台灣政治的可能影響。

2月10日南檢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以涉賄選而收押,原先以議長涉及賄選,拒絕踏入議會受其質詢的台南市長賴清德對此發展說:「只有哀矜、沒有喜悅」,只希望所有想要參選議員、議長的人,都能以此借鏡。

可能打從台灣實行民主議會制度時,賄選就因應而生了,原因是代議士在監督政府施政時,自身均想辦法介入政府工程的發包、採購的利益分配,所謂前金後禮的套利系統未曾停過。幾乎每個與政界有接觸的百姓,都可說出一番親耳聽到的賄選故事。賄選亦是台灣「黑金」文化的一環,甫當選之議員在高額的參選費用後,都會以正副議長選舉來回補競選費用,這是公開的秘密,但以往誰都不想捅這個蜂窩,因為這些代議士有審核預算權,擋其財路的後果常是不堪其擾。這次台南檢調的努力,讓全國矚目的賄選案,不到1個月竟有初步的偵辦結果。

尤其在賄選案立案後,國民黨立法院團書記長費鴻泰與立委呂學樟,竟在立法院提案,並發文動員黨籍立委,要求通過凍結南檢之預算,規定地檢署檢察長皆須至立院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始得動支預算,如此赤裸裸上演立法干預司法作業?!幸而南檢不憚脅迫,不辭辛勞,才有此結果。

台灣民主深化了,只有政黨輪替後,選民才能看到前朝作為的真相,但雖然國民黨全面崩盤,新的監督體制、合時宜的法令卻尚未建立起來,所以民進黨的貪汙腐敗就不會比國民黨慢,像這次就有不少民進黨議員涉入賄選案,才會造成民眾錯愕的結果,希望民進黨中央採用高於司法的標準,將賄選黨員全數開除,則民眾支持的政黨輪替才有意義。

以加州法律為例,政府官員可接受院外遊說招待,但招待和受招待的都必須如實申報花銷金額,二者的數字必須吻合一致,且在額度之内的招待才是合法的,但不如實申報則是違法的。德國更為嚴厲,當招待超過20歐元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德國各級官員都以不應酬來避嫌,各方要洽談公事必在政府辦公室内,各層官員的貞潔幾乎如同皇后貞潔不受到絲毫質疑。

今日台灣各級議會中,有不算少數的代議士,不但不避嫌還在公然枉法,除私下脅迫官員瀆職外,更公開以積非成是的歪理,繼續為勒索利益辯護。台灣既然選擇民主之路,就得扮演好監督的功能,選民應勇於發聲,讓枉法的代議士無法游走於灰色地帶,更應防備借用言辭免責,作為勒索利益的護身符。

同日,台北地檢署偵結反服貿抗爭衍生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路過中正一分局3案,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學生林飛帆、陳為廷、學者黃國昌等118人。

太陽花學運成員被訴後,在司法界亦引發熱烈討論。有法官認為,這場公民運動對台灣政治及國家未來發展有決定性影響,人民有抵抗權,參與學生符合阻卻事由但也有法官認為,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學生應負起法律責任。而輿論普遍認為,學生和民眾捍衛民主憲政的精神與態度值得肯定,司法審判造反的學生,亦是同時審判麻木不仁的體制。事實上,2014年11月29日,台灣九合一地方選舉結果,已反應了民心,但今日法律規章仍與舊時代無異,檢察官只能依法起訴,而最終將由法官來審判學生與體制。

一定有部份學生求仁得仁,屆時只能平靜坦然接受結果,因為那場捍衛民主憲政的運動已贏得大多數人的尊敬。現在只能寄望審理的法官,站在歷史的高度看待此事,即便是烙印其身,其代表的意義,社會自有公論,歴史會有定位。

同時間,民進黨黨魁蔡英文在臉書發文,並貼上美麗島事件、野百合學運、太陽花學運等照片,寫著「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通通都有罪」。很多支持者按讚留言。有人說「我自首,我也有罪!」若真有上百學子到台北地檢署自首,並要求承擔共同責任時,這才真仁人志士。

今日台灣政壇的各種現象,好的、壞的,都是以往所作所為的必然結果,民眾若想好上更好、超越昨日的成就,今日必須逐步改正以往的惡行惡習,而任何推動成功的結構性改善,即使點滴都會有引起後續一連串反應。此二案均有其代表意義,今後司法開始扮演蝴蝶搧翅的角色,若順著改革方向搧翅,不需幾年,必能帶來巨大的風暴,吹倒今日仍極其困擾台灣的政商勾結、代議士賄選、官員瀆職等頑強弊端。

又如今年3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課綱微調中的判決書寫道:「課綱微調涉教育百年大計,影響師生及社會大眾甚鉅,應公開會議紀錄,使社會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監督的機會。」

當動和靜兩股力量僵持不下時,司法就扮演蝴蝶搧翅的微小力量,帶來決定性的影響,解開動靜的僵持,要求某一方停止,使另一方有機會實現想法。司法正確的結果引導社會布上康莊大道;錯誤的結果引導社會多繞許多冤枉路,但司法公正就可減少社會不需要的衝突。台灣司法加油!

●作者郭琛,德國,德國台灣商會聯合會總會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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