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吧! 被遺忘的火災常識和滅火器的「使用時機」

▲火災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記者楊蕙綾/台北報導

八仙樂園塵爆震驚全台,造成逾450人嚴重燒燙傷。台灣過去也曾發生過無數次重大火災事故,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今年截至5月底,總共發生650起火災意外。到底面臨火災該如何自保,滅火器又該在何種場合使用呢?

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陳股長表示,滅火器僅適用於火災初期的小火苗,一旦火勢超過腰部以上,滅火器的功用其實不大。一般乾粉式或是二氧化碳滅火器,都是運用隔絕氧氣的原理,達到滅火功效。他提醒,若在一般火災情形,全身不幸著火,應盡速躺下來「打滾」撲滅火源,切勿奔跑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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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遇到粉塵釀成的火災,最好還是以水或是室內消防栓滅火為佳。舉八仙案為例,由於當時地面仍有粉塵,加上操作不當,導致CO2直接對著地面噴灑,原本堆積的粉塵再度揚升,反致2次傷害。

他解釋,乾粉或是二氧化碳滅火器,只能暫時隔阻空氣,內部溫度若不減,仍有復燃可能,若能以「水」滅火,讓粉塵自行降溫,才能確實達成滅火功效。至於有民眾質疑,灑水會有汽化問題,陳股長表示,「汽化是必有的現象,火場溫度越高,汽化程度越高」,但只要水源補給充足,就不需擔心。

▲火災種類與滅火器的使用。(圖/記者製表,內容取自內政部消防署)

此外,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各場所依照其危險程度,分類為甲、乙、丙、丁、戊、己類。甲類場所如電影院、飯店、商場餐廳等,需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檢測,剩餘類別則每年檢測一次。他提醒,若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平時應確實檢修,其檢修結果應在期限內,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

對於民眾一般常犯的消防問題,陳股長表示,有些大樓或建築物會設置消防警示燈或是出口標示燈(綠色逃生標誌),當遇到故障或標示燈不亮,民眾多會抱持著「不亮也沒關係」、「壞掉就算了」的心態。他呼籲,當遇到標示燈故障情形,應主動維修,一有狀況,才能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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