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拉帶著女兒搭公車,拿零錢買車票遭拒。(圖/翻攝自《鏡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人會習慣拿零錢來投公車,不過,英國婦女勞拉(Laura Pulley)日前帶著4歲女兒出門遊玩,搭公車時拿出一把小面額零錢要購買車票,不但被公車司機拒絕,還被告知「如果不下車就報警」,她還以為司機在開玩笑,沒想到警察真的出現,事後氣得向巴士公司投訴。
根據《赫芬頓郵報》報導,勞拉表示,當時上車要付60便士(約新台幣30元)的車資時,拿出1便士及2便士的硬幣來付其中的25便士,結果司機看到後,不但不收她的車資,還「要求她下車,否則就要報警」,事後警察真的來,「還自掏腰包付了我該付的車資」,不敢相信居然會有這種事,已向巴士公司投訴。
巴士公司則出面回應,公司並沒有規定不收零錢,「對勞拉造成不便實在很抱歉」,會再聯絡她,親自向她道歉。不過,司機拒收那麼多零錢其實可追朔至1971年,當時有相關貨幣法規定,如果有超過20便士的零錢,是可以拒絕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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