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愛情騙子!寂寞女子人財兩失 開房費也要她埋單

▲一名男子透過愛情公寓,結識一名女子,但他竟詐騙對方,連開房費也要女方付。(圖/取自愛情公寓網站)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又見愛情騙子!一名男子日前在知名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一名芳心寂寞的女子。男子隱瞞自己已婚身分,還自稱在珠寶公司上班,女方信以為真,不但與對方交往還發生關係,事後卻發現遭對方欺騙,自己還損失10多萬元,不甘自己「人財兩失」,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判決指出,嘉義市一名48歲的吳姓男子,他在2011年3月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結識一名陳姓女子。但吳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並且還贈送陳女項鍊、鑽戒、寶石等首飾,稱說是定情之物,讓陳女意亂情迷,近而同意和他交往。

雙方交往1個多月後,一同到劍湖山飯店開房間,吳男藉故要陳女代付4千元的訂房費,事後卻未歸還費用;之後他又假借交換定情物為由,拿膺品與陳女交換金項鍊1條和金戒指1只,總價約6.8萬元;之後又以申辦網內互打門號,要陳女支付7千元,事後又向陳女周轉4.8萬元。

陳女發現事有蹊蹺,和吳男交往後幾乎都是自己出資,隨後拿吳男贈送的定情物送驗,才發現一切都是假貨;之後她又從網路發現,有遭騙網友貼出吳男的詐騙訊息,她才驚覺遇到愛情騙子,憤而報警提告;嘉義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確實有詐欺意圖,但考量雙方已和解,男方也歸還女方詐得財務,因此判他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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