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乘E-Bike違法?交局要告業者「占人行道營利」

 ▲E-Bike北市設點,交通局要告業者「占人行道營利」。(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李彥穎、謝盛帆/台北報導

台北市第一座E-Bike電動自行車租借站8日在萬華啟用,只要年滿16歲,就可以使用悠遊卡租借。但台北市交通局認為,電動自行車可無照行駛,不但有交通規範上的漏洞,還質疑業者占用人行道從事營利行為,因而報警處理。業者大聲喊冤,強調設站的地點是承租的私有地,沒有占用任何的公有地。

電動自行車不像傳統腳踏車踩到腳很痠,引擎一催就可以趴趴走。E-bike租借站看準商機,從新北市拓展到台北萬華區,悠遊卡一刷就能借車。台北市交通局卻認為,業者設點的位置是在公共人行道上,違反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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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局科長劉嘉祐指出,無遮簷人行道必須開放給公眾通行使用,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範,它就是屬於道路的範圍。但針對質疑,業者解釋,設點位置全都是合法承租,沒有占用到任何公有地。

E-bike客服部經理孫樞忠表示,從花圃一直到機車停放處,都是向鄰近大樓管委會承租的私有地,馬路旁人行道的部分才是公有地。為了配合行政院環保署一直極力推動的節能減碳,業者們一直都不遺餘力,但目前最大的困難就是很難找到合法的承租地點。

但交通局認為,設點部分已經是既成的無遮簷人行道,視同道路,有違法疑慮。而且E-Bike雖然屬於電動自行車,不用駕照、安全帽就能上路,但車速最高可達25公里,實在是難以界定車輛種類,算是交通管理規範上的「灰色地帶」,擔心E-Bike若行駛在交通密集的都會區,未來恐危及行人安全。

業者強調,租借站現在都有專人駐守,看到青少年來借車都會先確定年齡,並教導騎乘技巧,確認安全無虞,才會讓租借者騎上路,而且車廂內也備有安全帽,要求民眾戴了再騎。因此無法了解交通局為何要一直打壓。

不過,交通局認為,目前法規不健全,還是要管理,至於站點有沒有違法,最後還是得看警察局和建管處聯合會勘的結果才能認定。

▲交通局認為,站點是無遮簷人行道,「視同道路」。(圖/東森新聞)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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