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和少女樓梯間嘿咻還傳性愛照 少女母竟要他…

▲一名男子和國中少女嘿咻,少女母親得知後氣炸,但竟要求對方…(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大學剛畢業的男子,日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結識一名國中少女,2人互有好感,並傳自己的下體照給對方,少女母親氣炸欲阻止2人繼續往來,卻反而加深他們在一起的決心,之後更發生3次性關係,少女母親得知提告。但事後她選擇原諒,但要男子捐血、去公園掃地和捐錢給孤兒院到2018年,才願和對方和解。

檢警調查發現,台北市一名24歲的楊姓男子,才剛大學畢業踏入職場,去年底透過LINE認識一名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2人互動之後彼此互有好感,楊男也對少女展開追求,感情升溫,彼此還互傳下體裸照給對方。少女母親發現女兒舉止有異,查看她手機得知交了男友還互傳裸照,要求女兒和對方別再往來。

少女口頭允諾,但私下仍和楊男交往,今年1月還3度在樓梯間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又發現2人交往,還得知發生性關係,一怒之下對楊男提告性侵。楊男到案坦承曾3度和少女在樓梯間嘿咻,但稱說不知對方未滿14歲,發生關係是經過對方同意。

由於2人彼此互傳裸照和下體照,少女母親擔心照片恐外流,要求檢警搜索查扣楊男的手機和電腦;但楊男稱說看過裸照就刪除,並未保留也未散布;最後少女母親和楊男達成和解,楊男得知少女母親疑慮後,同意拋棄手機不再使用;另少女母親要求楊男得去捐血、到公園掃地和捐錢給孤兒院和陪伴小朋友等,楊男允諾,少女母親同意和解。

台北地檢署4日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予以楊男緩起訴處分,須服義務勞役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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