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通姦女教授離婚 賠掉「全部財產+月薪2/3+退休金」

▲屏東谷姓教官與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屏東某專科學校谷姓教官已婚,卻與同校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姦情被另一名男教授通知谷妻,全案鬧上法院。谷男為了換取妻子撤告,不只寫下悔過書詳細交代通姦情節,還與妻子離婚並交出全部財產及未來退休金;邵女則因身體隱私處特徵被指認,無法狡辯,日前被高雄高分院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根據判決,谷男40出頭歲,有多次婚姻紀錄,特別喜歡年紀較大的女性,包括前任、現任妻子都比他大,就連邵女也較他年長4、5歲;邵女曾經結婚但離異,現在獨自撫養一名女兒,她因為學生品德問題時常與谷男交流討論,進而衍生情愫,雙方時常一起出遊,都被同事看在眼裡。

2014年1月學校結業式,邵女與谷男到東港唱歌狂歡,更到摩鐵發生性行為,玩到隔天凌晨才回家,被在她家幫忙帶小孩的男教授質問是否與谷男通姦,讓她怒回「關你什麼事!」促使不滿的男教授向谷妻告狀。

在谷妻異常有力的施壓下,谷男完全喪失抵抗能力,不只一五一十交代通姦情節,明文撰寫於悔過書,還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承諾名下價值約千萬的全部動產、不動產歸對方,另每月薪水拿出三分之二支付贍養費,未來退休金也將全部轉入妻子帳戶,由她決定如何使用。

谷男經由如此徹底的「割地賠款」,終於換取妻子原諒撤告。而沒被撤告的邵女,經證實確與谷男性交後,便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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