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午餐搞非基/基改食品全標示 控管與抽驗是關鍵

▲今年6月起食品含基改原料都須明確標示。

作者/校園午餐搞非基行動共同發起人陳儒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月26日預告修正「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等三項草案,自今年6月起食品中只要含有基改食品原料都需標示、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摻雜率下修至3%,以及散裝食品大幅提前至2016年起全面落實。

距離去年12月22日公布實施期程才不過二個月時間,食藥署再次修正並提早實施日期,不僅顯示基改食品全面標示原本便是立即可行的政策,更是反應現階段台灣民眾要求基改標示的強烈需求。然而標示只是第一步,加強源頭管控及下游食品檢驗等配套措施才是關鍵。

▼基改食品六月起須標示。(圖/ETtoday製作)

加強檢驗 落實消費者選擇的權利

日前媒體曾以「你會不會特別挑選非基因改造標示食品?」為題舉行線上民調,約有1萬2千人參與投票,其中七成三比例表示會特別挑選非基改食品,不會的則為二成四,顯示基改標示已成為民眾選擇食物時的一個重要準則。

本次修正草案增列業者可依「使用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實際非故意攙雜率標示符合某某國家標準或以實際之非故意攙雜率」來進行標示。簡單來說,台灣新制之非故意摻雜率為3%,但若廠商使用符合歐盟標準的非基改食品原料,便可標示本產品為非基因改造並「符合歐盟標準」或「非故意攙雜率百分之0.9%以下」。

未來新制施行之後,非基因改造標示仍屬於自願性質,而食品中只要含有基改食品原料都需強制標示,但因此政府的末端檢驗執行工作便顯得相當重要。

▼攤販等散裝零售業者如販賣含基改原料之食品,明年1月起也要明確告知消費者。

源頭控管 攤販業者要早做準備

此次預告修正草案中,衝擊較大的應屬於「食品販賣業者未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也就是路邊小販或市場攤商,明年一月一日起只要販賣含有基改食品原料之商品,就必需於陳列販售之場所,採用長寬大於2公分之卡片或標示牌(板),或是使用長寬不小於0.5公分的標記(籤),以利消費者能明顯辨別基改食品。

由於自去年10月起,基改及非基改玉蜀黍、玉米粒、大豆、大豆粉等10項已列入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因此在源頭納入控管並追溯追蹤管道已建立的情況下,市場攤販應儘早向上游進貨廠商詢問產品是否使用基改原料並要求提出相關證明,以做為回應消費者詢問產品是否含有基改食品原料之依據。

在立法委員、學者、民間團體及廣大消費者多年努力下,食品基改標示終於不需要再等三年才能全面落實。然而台灣歷經多次食安風暴後,唯有政府嚴格把關,廠商誠實標示,讓消費者能重拾消費信心選擇自身認同的商品,才是本次法規是否能成功落實的重要關鍵。

●作者/陳儒瑋,自由工作者、環境教育認證人員、校園午餐搞非基行動團隊共同發起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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