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性癡漢! 性騷累犯第3次伸鹹豬手被訴

▲去年底鐵路警察局整理了17人台鐵之狼名單,通知各車站的駐警要對這群慣犯嚴加看管。(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46歲的王姓男子,曾經2次性騷擾被判刑,今年1月4日搭乘火車時,又化身癡漢,對一名女子「襲臀」,台中地檢署今天(24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男。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民國99年(2010)王姓男子搭乘客運時,因偷摸女乘客大腿被判刑4月,最後在民國101年(2012)易服社會勞動;民國101年9月,王男搭乘火車時,以下體持續碰觸女乘客臀部被判刑5月,民國102年(2013)易科罰金。

沒想到今年1月4日晚間,王男又在台鐵區間列車上,以手指多次碰觸女乘客臀部,被害女子飽受驚嚇,同車乘客也以手機拍下王男性騷擾的照片,王男當場下跪磕頭,被害女子仍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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