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報細說大巨蛋始末 遠雄自比損失者


▲遠雄登報細數大巨蛋始末。(圖/記者黃瀞瑩攝)

記者黃瀞瑩/台北報導

遠雄與台北市政府上周五針對大巨蛋合約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27日上午遠雄在各大報頭版登出半版廣告,強調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延誤,加上移樹、颱風豪雨等等因素,才會造成工期延展,稱遠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也歡迎繼續調查,早日還清白。

遠雄以「大巨蛋事實報告之四」為題,登出半版廣告,遠雄指出,過去針對與建築師劉培森拆夥、監委黃煌雄都曾分別刊登廣告,此次則是第四次。

趙藤雄在文中以第一人稱口吻表示,過去在劉培森的積極邀請下,才會投入大巨蛋工程,不過,在與台北市政府簽約前夕,劉培森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極大的金錢與整個巨蛋的規劃設計及未來50年的獨家經營權,因趙藤雄沒有答應,劉培森才會在簽約前一天宣布退出協力廠商團隊。

此外,趙藤雄表示,大巨蛋光是建造執照就延誤了四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約一年,還有移樹花了十個月,總計五年多,加上法定原因及颱風豪雨等因素,遠雄可依法追加工期,趙藤雄大訴冤屈,強調遠雄不是受益者,反而是損失者。

最後,針對建造成本,趙藤雄解釋,在馬英九時代,遠雄提送市政府工程預算199億,隨著時間拖延,各項成本上漲,在郝龍斌時代,預算變成279億,他強調,現在因時間延誤,成本、費用的增加,以及遠雄的自我要求,估計最後完成經費約300億元。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資料照/記者劉康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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