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法律上你的談話一切合法,但警界觀感不佳!

作者/徐寶寰

西門町雙屍命案,兇嫌陳福祥今晨緝捕到案,台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在第一時間早上6點47分打電話向市長柯文哲報告,不料柯P不但一句慰問嘉勉的話沒說,反倒落下一句「已經確定誰了,為何還需要這麼多天才抓到人?」,還要警察局下午提出檢討報告!

一起光天化日下公然行刑槍殺兩人,犯案後攜械逃亡的亡命要犯,警方專案小組能在12天之內,不但沒有傷亡財損,甚至不費一槍一彈就順利逮到人~

我相信如果是過去歷任的市長,不但會立即公開表揚,頒發破案獎金,甚至相關專案人員因為符合「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 《冒生命危險,捕獲重要案犯,消弭禍患者》~警政署是可以核定破格升職的!

如今卻只落得市長一句「已經確定誰了,為何還需要這麼多天才抓到人?」,還要局長提檢討報告?也難怪今日網路上基層員警一片撻伐反彈,認為柯市長不了解辦案過程,抹煞了不眠不休緝凶員警的辛勞!

甚至還有員警建議:日後柯市長若表揚陳案有功人員,呼籲台北市警仿效日前遭歹徒槍殺的美國紐約華裔警員劉文健出殯時,全體警員背對市長,表達無言的抗議!

話說民國91年,陳福祥遭台北市少年隊借提,押往萬華青年公園附近的「試音工廠」泡沫紅茶店追查槍枝,不料當年才24歲的陳福祥竟然勾結同夥設局,持滅火器攻擊警員之後脫逃。

當年台視新聞就是由我主跑此案!

案發後立刻由台北市刑大偵二隊(當時隊長即為今日記者會中也現身的桃園刑警大隊長蔡祥春)、台北市少年隊以及萬華分局成立聯合專案小組,由當時任台北市刑大大隊長邱豐光(現台北市警察局長)指揮下,雖然在35天後逮捕陳嫌到案,但是少年隊士氣因此也大受打擊,同仁連走到外面都覺得比其他單位矮了一截。

我要說的是:

任何團隊若要做出成績,除了努力之外,士氣是很重要的!

▼陳福祥落網,邱豐光馬上報告柯文哲。

市長和市民當然都有權利要求公務員把「工作當休閒」!但是當公務人員奉獻犧牲,甚至像警消人員還必須冒險犯難甚至賠上性命時,我們是不是可以多給他們一份尊嚴?多給他們一些掌聲?

陳福祥落網時,隨身還攜帶一長一短兩把槍械以及165發子彈!試想警方若是情資掌握或佈署稍有差池,在鬧區或是一般住宅區與陳嫌駁火,只要有任何一名無辜民眾受波及,局長甚至市長要不要為傷亡負責?

當然啦~我推測到時柯市長可能會說「我有要求警方限時破案嗎?安全第一嘛!專案小組行動太草率,立刻檢討…」

柯市長可能不知道警方緝捕一名類似陳福祥這種已經走投無路,亡命天涯的槍擊要犯,在行動攻堅前,不管是情資蒐集、資料分析或是沙盤推演、警力佈署…是何等花費時間精力?不但得不眠不休,還要靠老天保佑給點運氣!

台北市警方偵辦從民國91到101年間持續犯案的「雨衣大盜~王淵」,在101年3月最後一次案發到5月落網兩個月期間,警方專案小組共計調閱了沿線路口2000多支監視器畫面,燒錄成光碟就超過了5000片!就別提查訪、情蒐了,光是燒光碟、看畫面就得花多少時間啊?

柯P上任一個多月來,先是12月25日在眾多媒體鏡頭下嗆信義分局長李德威「如果再有法輪功的人被打,我就把你換掉!」

接著又在1月12日出席勵馨基金會「10億人起義.擊鼓反暴力」活動時,因為事前不知道要和出席者以及小朋友一起跳舞,竟然當著眾多女性和小朋友面前,對著社會局長許立民飆罵「活動不要搞成『他媽的』好像作秀,跳舞要事先講!」

李德威的部分之前已談過,於此不再贅言。至於社會局長許立民,原為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醫師,也是柯P的學生,並沒有社福相關背景。當初柯P任命許掌社會局時,遴選委員之一的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即撰文「我為何堅持社會局長必須具社福專業背景」,批評此項人事任命,堅持社會局長須具社福專業背景的立場。召集人白秀雄等6位市政顧問,為表達不滿更是索性「走人」!

由此可見,柯P並非每一決定都深獲民心,選擇自己的學生許立民接掌社會局,在專業人士眼中,顯然就並非一著好棋。但無關對錯,這原本就是市長的任命權。但既然選擇了這個人,是不是就應該充分信任、授權且給予尊重?學生也才心甘情願替老師賣命!動輒當眾飆罵還爆粗口,之後再一句「我有這麼說嗎?」輕描淡寫帶過,試問之後社會局長在同仁面前要如何樹立威嚴領導統御?

對台北市絕大多數的基層員警而言,套句柯P的話~

「我又沒拿過你的錢,我沒有欠你…」

而我也想說:

柯市長:法律上你的談話一切合法,但警界觀感不佳!

●作者徐寶寰,資深媒體人。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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