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竹縣將實施非傷患收費1600元

▲常有人將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竹縣從元旦後將實施非緊急傷患單趟收費1600元。(圖/新竹縣五峰消防局提供)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常常有人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甚至等待救護人員到場後「指定送醫」。因此繼桃園縣、新竹市及台北市後,新竹縣去年訂定「非危及個案使用救護車收費條例」,針對非緊急傷病患單趟都須收費1600元,經過半年的宣導期將在2015年元旦過後實施。

有基層消防人員指出,常有酒醉常客自稱倒在路邊,但送到急診室後又可自行離去;或是接到疾病救護時,到場發現病患已經整理好行李要到「指定」醫院就醫,讓消防人員直呼根本是將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

根據新竹縣消防局統計2014年1月至11月急救案件,僅有21.4%符合危及個案條件。民眾習慣只要「生小病」或「喝醉酒」就叫救護車,濫用醫療資源。為了避免浪費,在去年訂出收費條款後,針對酒醉非緊急傷病患、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使用的門診病患,單趟都須收費1600元。而經過半年的宣導期,將在2015年元旦後正式上路。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