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耍賴拒付36萬介紹費 王菲被恩人控告求償1700萬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藝人王菲是流行樂壇女王級人物,雖然平日行事低調,但近來因為和小11歲的謝霆鋒舊情復燃,受到來自各方的熱切關注。不過,一名向先生近來出面爆料,表示曾替王菲介紹代言工作,沒想到事成後對方拒絕支付說好的費用,因此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決定要求償台幣約1700萬元。

▼王菲被告耍賴拒付介紹費。(圖/CFP)

據《法制晚報》報導,向先生分別在2009年3、5月為王菲爭取到2項代言,當時依約從對方那裡收到了介紹費,於是2011年5月再度協助爭取同樣的工作,未料這次對方找藉口拒付約定好的775萬元。經過向先生私下協調後,王菲只同意給予36萬元,卻還是遲遲沒有將款項交出,氣得他一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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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向先生原本只要求王菲賠償說好的36萬元,但在22日上法庭進行證據交換程序後,決定更改訴狀求償1700萬元,包括原定賠償金和律師費用等項目。部分網友直率嗆聲:「明明是信佛的人,怎麼談到錢還耍賴?」但也有人猜測可能只是誤會,認為在法院宣判以前都不該任意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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