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污損換新卡 3成銀行另收費最多達300元

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信用卡使用便利,不用帶著大筆現金到處跑,受到不少消費者喜愛。不過,消基會今(21)日公布信用卡調查,結果發現20家銀行信用卡,使用期限最長達8年,期間卡片若污損,有3成銀行換新卡要收費,手續費最高達300元。消基會呼籲,銀行換發卡收費應合理,另應縮短換卡年限降低消費風險。

▲消基會今日公布信用卡調查,3成銀行換發新卡要求收取手續費。(圖/東森新聞提供)

消基會以今(2014)年6月份信用卡業務統計資料為依據,針對流通卡數最多的前20名銀行為樣本調查,透過電話詢問、搜集網站上未揭示的相關資訊,結果發現,信用卡的有效期限最長達5到8年,但若使用過程中,因消磁、刮傷剝落或其他原因導致卡片不堪用,有3成銀行換發新卡要求收取手續費。

其中,收取補發費用以永豐銀行最高達300元,但客服人員表示會依客戶和銀行往來程度彈性調整;大眾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磁條卡免費;新光、匯豐費用100元;台北富邦、華南銀悠遊聯名卡收50元;渣打銀行網站訊息雖顯示製卡工本費300元,但電話客服人員說損毀補發不另收費。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掛失卡片時,最好先向銀行問清楚相關規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至於信用卡掛失,大多銀行多要收100元到200元不等的手續費,但遠東商銀的Combo卡補發加收300元;mc2卡、大眾銀行晶片卡收200元。而部分銀行高等級信用卡免收費。

消基會指出,雖然關於卡片污損補發費用、掛失費用外加補發費用等部分,目前法令尚未有規定,但建議主管機關可參考禮券等相關規定,若仍可辨認就可請求補發,且補發紙券費用不得超過50元、磁條或晶片卡每張不得超過100元。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掛失卡片時,最好先向銀行問清楚相關規定,業者也應主動告知收費訊息。另外,因網路購物盛行,呼籲銀行業者應縮短換卡年限,以降低消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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