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王狂抄佛經悔殺女友 受害者母不屑:等你死就原諒你

▲死者林女和兇手張彥文在網路上相識而戀愛,但女方受不了男方占有慾太強而提出分手,未料卻因此種下殺機。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綽號「宅王」的台大高材生張彥文今年9月當街持刀砍殺女友47刀致死,事後他雖拚命在牢裡抄佛經、當庭大哭懺悔,「我很後悔殺了我的天使……」20日仍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他死了,我就原諒他!」痛失愛女的林媽媽聽到張男自稱頗有悔意十分不以為然,直言再多悔意也換不回寶貝女兒一條命,判死刑只是「剛好而已」。

現年29歲、畢業於台大的張彥文學生期間因擅長打電玩,而獲得「宅王」的稱號,畢業後任職於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他平日非常喜歡瀏覽PTT,經常出沒於跟兩性情愛有關的討論板,偶爾也會分享自己心情或提供網友意見,去年底他在AllTogether板找人一起跨年,因此結識了外表甜美可愛的林佩真(22歲),兩人於今年3月開始交往並同居,怎知交往沒多久張男就展露出極強的占有慾、動不動就出言恐嚇要對林女不利,嚇得她數次躲回家裡避不見面。

▼張彥文的好友透露,其實張彥文和死者的個性完全不和。

今年8月底,張母得知兒子感情受挫,擔心張彥文會承受不了打擊尋短,私下約林女見面苦求她回心轉意,林女只好勉為其難答應與張男同遊日本,再給這段曾經刻骨銘心的戀情一次機會,無奈一到日本才剛進旅館,兩人再度因為小事大吵,張男因口才輸人老是講不過,惱羞成怒竟出手毆打林女,甚至還強拍她的裸照,揚言回國後就要殺死林女

▼兩人交往沒多久就常因為一些小事爭吵,張男偷看林女的行事曆發現一名代號「K」的友人,懷疑有第三者介入感情才會生變。

飽受驚嚇的林女返台當晚就立刻透過Line提出分手,沒想到開口閉口就是要殺了她的張彥文又變得好深情,回傳訊息誓言要把林女「追回來」,但林女一想到這男人摀住自己嘴巴放話要殺她時的狠勁,越想越害怕、堅決不肯再與張男見面,在復合碰壁的這段期間,張男一邊不斷在臉書發表閃光文,「都怪我太貪心自私,選了愛人,卻還要求更多」,一邊不斷在PTT替人解答戀愛難題,但表面看來好像很深情的他,私下行為卻越來越詭異

▼檢方勘驗張彥文的電腦,發現這段期間他不停在搜尋有關殺人的資訊,但並沒有找到原本傳言中的「滅口清單」。

他先是在9月14日潛入林女租屋處,直到被返家的林女撞見後才悻悻然離開,但女方卻在垃圾桶內找到膠帶、繩子、潤滑液的包裝紙與疑似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案發後檢方勘驗張彥文的電腦,發現這段期間凶嫌不停在搜尋有關殺人的資訊,林女友人證實曾聽她談過「恐怖前男友擅闖租屋處」一事,當時就曾苦勸林女快搬家,「小心成為社會新聞女主角!

▼張彥文殺死前女友後還脫下她的內褲,故作深情的吻了一下下體。

未料這句話竟一語成讖!9月22日清晨張彥文從睡夢中驚醒,看見時間剛好是4時44分,認為這是「重生」的徵兆,便帶著事先買好的鈦鋼刀埋伏準備去上班的林女,持刀威脅她選擇復合或當最後一天女友,卻被驚嚇過度的林女一把推開,氣得張彥文當街亂刀朝林女頭部、頸部、四肢等處瘋狂砍殺47刀,恢復理智後他見前女友已倒在血泊中變成一具屍體,竟還低頭脫下林女內褲,親了親下體私密處,親完後便抬起身子作勢要割頸自殺,沒想到卻因為怕痛下不了重手,最後被趕到的警方制伏壓倒在地。

▼張彥文本來計畫殺死女友後再自殺,卻因為怕痛只輕輕割了3下,留下一點皮肉傷。

根據張彥文友人轉述,張和林兩人價值觀完全不同,男方一直自認「太愛她」已百般容忍,為了維繫這段感情把僅僅40萬積蓄都花光,但還是被林女甩了,甚至在最後一個月間完全沒性關係,張男懷疑有「小王」介入,越想越氣才會痛下殺手,但檢察官認為張男只是因感情不遂就當街殺害柔弱女子,手法凶殘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罪大惡極、泯滅人性,建議法院量處極刑,以昭炯戒。

▼張彥文被捕後洋洋灑灑列出前女友一堆罪狀,意圖想以《義憤殺人罪》脫罪,反被檢方認為他毫無悔意。

張彥文的律師李昊沅得知檢方求處死刑時感到十分驚訝,直呼張男在看守所每天抄寫《金剛經》懺悔,「他盼望抄寫的經文能傳給女友,讓她前往西方極樂世界。」但林女的媽媽卻認為張彥文是罪有應得,「我永遠都看不到佩真了,他還活著幹嘛?」林媽媽哀痛地表示,案發至今她都不敢回家,就怕目睹「妹妹」留下的桌椅、床舖觸景傷情,過去自己看到受害家屬追打嫌犯也會同情,現在感同身受才了解那種難以言喻的悲痛和氣憤,「他死了,我就原諒他!」

▼張彥文狠殺自己的寶貝女兒,林媽媽認為他被判死刑也是剛好、罪有應得,「不懂他念那麼多書,為何還這麼殘忍?」

【張彥文行兇5天前在臉書發表的告白文全文】

我想,正如妳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我有多愛妳;
我自己,也永遠都不知道我居然有這麼愛妳。

還記得以前妳問我:妳選擇愛人還是被愛?
愛人是心滿意足卻往往需面對痛苦;被愛是心有缺憾卻往往將接受幸福。
需要多麼大的緣分才能真正相愛無悔一輩子阿?
我想,至少需要修三千年並不會是過分的要求。

當時我選擇了愛人,妳選擇了被愛。
妳問:是好的開始嗎?
我現在肯定的回答妳,是好的開始,以前的我們,很幸福。
可惜我爭取到開始,卻猜不到這結局。

我愛妳,永遠永遠不後悔。
但要我再選擇一次,我希望我們從未相識,
這樣妳就不會受到任何我帶給妳的痛苦和負面情緒。
都怪我太貪心自私,選了愛人,卻還要求更多,才導致現在的局面。

如果上天給我再一次的機會,我會選擇讓我再修個三千年,
每一世的苦痛、每一世的快樂,每一世的生老病死,
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我必須堅持,一定要堅持下去,直到三千年後......
到時,我們再相遇,好嗎?

對不起,謝謝妳,我愛妳。
— 覺得幸福是一輩子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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