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要黑心油「漂白」 楊振益3千元換「合格」文件

▲大幸福公司楊振益承認,在油品出口前都會給檢驗人員「交通費」,換取合格文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院30日裁定續押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峯、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楊振益4人。檢方指出,楊振益承認檢驗員到廠採樣時,他都會先準備食用油樣品,並送上「交通費」200萬盾越幣(約新台幣3千元),對方就會製作「抽樣油品符合食用油脂」的檢驗文件,最後成功報關出貨到台灣。

▲楊振益與頂新「合作無間」,魏應充曾想當大幸福公司的台灣銷售代理。

彰化地檢署指出,大統混油案後,魏應充就親自主持每個月的「糧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去年還指派陳茂嘉到越南訪廠,回國後提出檢驗報告,也提及大幸福公司油脂酸價過高,但他仍裁示繼續進貨,甚至打算讓頂新當「台灣區銷售總代理」。

在檢方數度訊問後,楊振益承認賣給頂新的油都是飼料油,因2011年期間食用油品價格飆漲,常梅峯為了節省公司成本,就要求他將越南黑心油變成「食用油」後,再賣到台灣,所以才找上當地檢驗公司「vinacontrol」,且每次油品出口前,他都先準備好「食用油的樣品」給到廠採樣的檢驗員,同時以補助交通費的名義,送上200萬盾越幣(折合台幣3000元),換取合格的檢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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