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嫁入豪門規矩多、應酬多 唯一少的就是錢

▲要嫁入豪門不容易,要嫁入豪門還從此幸福快樂更不容易。(圖/與本文內容無關/達志示意圖)

文/呂秋遠

許多人以為,嫁給豪門,就是不愁吃穿?離婚時,瞬間幾百億到手?

這就未免太小看有錢人與法律。這年頭,藝人嫁到豪門而有好結局的並不多見。能夠取得豪門家信任,最有名者就是彭雪芬。彭雪芬是我們這個年代的劉若英,當年彭雪芬與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結婚,嫁入新光吳家的時候,創辦人吳火獅覺得彭雪芬婚前與一些男藝人有曖昧的關係,曾經要求彭雪芬不可和吳家人同桌吃飯。簡單來說,豪門就是認為藝人是戲子,一點也不入方家之眼。後來,吳東亮被胡關寶集團綁架,吳家人六神無主,而彭雪芬當時又子宮外孕,但她還是盡力營救丈夫,在過程中即使身體極為不適,但是彭雪芬依然冷靜沉著,最後吳東亮平安歸來,此後吳家對她另眼相待。

要嫁入豪門前,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這個斤兩。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與夫人彭雪芬。(圖/資料照)


豪門的規矩多、應酬多、關係多,唯一少的就是錢。特別是第二代,所有的錢都是老爸的,朕沒給的,太子當然不能要。即便朕給了,這在法律上也叫做贈與。根據民法規定,贈與的部分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所以將來離婚,縱然皇上把圓明園給了太子,對於太子妃來說,也不過是廢墟一場。進了豪門,要陪同應酬,要謹言慎行,要失去自我,唯一有的,就是等到老公過世,才能熬成真正的皇太后,分到老公的遺產。在這漫長的數十年間,只有忍耐二字,一旦離婚,什麼都是贈與,什麼都分不到,回頭卻是一場空,嫁給豪門到底有什麼用?

真的要找個人相互依靠,應該是在他最落魄、最失意的時候,鼓勵他站起來。在困難中互相成長,在患難中累積財富。永遠不要為了男人丟棄自己的專長與職業,如果只是看到對方身價有多少,就嫁給對方,別忘了剩餘財產制的分配,不能取得婚前財產、贈與及繼承所得的遺產,既然無寸土之功,何來列侯之賞?

漢武帝在寵妾李夫人過世前,希望見她最後一面,但是垂死病中的李夫人悍然拒絕,旁人問她何故,她淡淡的說,「我以容貌之好,得從微賤愛幸於上。夫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愛弛則恩絕。上所以攣攣顧念我者,乃以平生容貌也。今見我毀壞,顏色非故,必畏惡吐棄我,意尚肯複追思閔錄其兄弟哉!」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愛弛則恩絕。」因為很重要,所以只講一次。豪門對於看上自己兒子的女人,永遠都是這樣想的。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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