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500元有找!黃嫌酒駕3犯「400元」交保史上最低

▲黃男3次酒駕竟以400元交保,被痛批「500元有找」。(圖/本報資料照 非當事人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有位黃姓男子3度酒駕上路,被警攔截後發現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開庭後,黃男坦承犯行,檢察官諭令以400元交保,是近年司法史上最低保釋金,有法界人士指出,這樣的保釋金額根本無關痛癢,難以達到遏止犯罪的目的,根本不具交保意義。

根據交通部長葉匡時在今年4月23日時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傷害中,駕駛人的因素高達97.8%,其中又以酒駕占最大宗。政府近年打擊酒駕的意識越來越高,立法院已陸續修法提高酒駕罪刑跟刑責,起訴比率也大幅提高。酒駕遭起訴時,檢方諭令保釋金最常為1萬元至2萬元,但被告犯罪情節如果輕微,考量其犯後態度或不至於再犯等因素,也可能無保即請回。

但黃男101年間已2次酒駕被捕,前案官司未定又再犯,這次居然以400元交保處分。黃男兩度酒駕被判緩刑,仍不知警惕,今年6月21日下午2點在台北市大同區飲用酒精飲料「保力達」,下午5點30分酒意未退就上路,行經萬華區桂林路底被警方攔截,測得酒測值0.49毫克,被依現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內勤檢察官詢問時,黃坦承酒駕後,被諭令以400元交保,偵查檢察官日前將黃男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並認為他緩刑執行完畢5年內又再犯,且是3犯,請求加重其刑責。

藝人黃志瑋8月14日酒駕翻車,移送法辦後,法官諭令以8000元交保,被諷刺萬元有找。這次有2次酒駕前科的黃男3次酒駕,卻被以400元交保,被民眾酸這次是「500元有找」,檢方如此輕罰,實在難以達到遏止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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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志瑋8月14日酒駕翻車,諭令8000元保釋,也遭批萬元有找。(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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