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油商郭烈成僅5萬交保 高分院:裁定有誤發回重裁

▲黑心油商郭烈成僅以5萬元交保引發爭議,今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重裁。(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販賣餿水油男子郭烈成,回收餿水油賣給強冠食品廠後遭收押,但屏東地方法院2日竟以逃亡事證不足,裁定5萬元交保後引發爭議。檢方隔天發現郭男隨即提領其86萬元銀行存款,判定有逃亡之虞,5日下午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晚間10時20分將郭男交保原裁定撤銷,發回屏東地院重裁

高雄高分院裁定指出,屏東地檢署是以被告郭烈成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但原審屏東地院卻以郭嫌「無逃亡之虞」以5萬完交保,且郭男經法院裁定交保,隔天就將銀行內帳戶86萬元提領一空,認有逃亡之虞,認為原裁定顯有不當。

高雄高分院又認為,本案屏東地院在訊問郭烈成後,既然認為郭男無逃亡之虞,且無羈押必要,依法就應駁回檢方羈押聲請,而不是予以5萬元交保,屏院原裁定有誤,合議庭因此撤銷發回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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