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效發作」無意識犯案? 缺錢學「蜘蛛人」垂降行搶

▲台中男子黃宗恩因沒錢用,竟然突發奇想學「蜘蛛人」垂降鄰居家中行搶。(圖/示意圖,非本文敘述照/翻攝New York Daily 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長期失業投靠姊姊家中的47歲男子黃宗恩,因為缺錢萌生偷竊財物的念頭,2013年10月凌晨3時從5樓住處學「蜘蛛人」垂降至預先鎖定家境良好的3樓老夫婦家竊盜,過程中砍傷老翁手臂,並奪得2萬8,200元。經老夫婦報警後被捕,台中地方法院29日依強盜罪將黃宗恩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黃宗恩犯案時,頭戴帽子、頭套及口罩遮住臉部,並以塑膠繩及電線纏繞在雨鞋上,順著5樓窗邊垂降至3樓陽台,手持料理刀與鋁製球棒行搶,甚至砍傷老翁手臂,受害人為了保命,拿出2萬8,200元給他,錢財得手後,還威脅受害夫婦「別動,我外面有接應」。過後,老夫婦向管理室求救,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鎖定有嚴重犯罪嫌疑的黃宗恩,並趁他返回住處企圖毀滅證據時逮捕歸案。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宗恩聲稱會垂降盜竊是有在服用抗失眠、焦慮相關藥物,因為藥物發揮作用,所以在無意識下犯案,希望能夠因此減輕罪刑。但法官指出,黃宗恩能夠結合多項工具進行垂降,並且將臉部遮住後才進行竊盜,這樣的行為並非受到藥物影響,因此依強盜罪辦處他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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