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狼忘情偷拍裙底未關閃光燈 正妹忙滑手機不知

▲女性穿著短裙搭乘手扶梯時,需提高警覺,以免遭到偷拍。(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8歲身材高挑的方姓正妹,於5月搭乘末班台北捷運回家時,在江子翠站下車搭乘手扶梯,發現被一名21歲的陳姓男子緊緊跟隨,對方還用手機偷拍她的裙底風光,嚇得趕緊跑到警察局報警。警方偵訊後,色慾薰心的陳男才坦承犯案,並將他以「妨害秘密罪」函送法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男子一路緊貼方姓正妹身後,並將手機深入裙底偷拍,而且還忘記將閃光燈關閉而閃個不停。方女則因滑手機太專注,沒發現被跟蹤偷拍,直到接近捷運出口時才發覺,但回頭時陳男已迅速將手機抽離;方女擔心發生危險趕緊逃離現場,跑到警局報案。

警方調查後,鎖定從事服飾業的陳姓男子,他承認當天搭乘捷運時,被外貌甜美,穿著洋裝,露出性感雙腿的方女吸引,所以提前一站跟著在江子翠下車,並且尾隨身後偷拍,遭警方以刑責3年以下的「妨害祕密罪」送辦。陳男強調,沒有將照片外流,只是拿來「純欣賞」,後來因擔心證據被發現,已將相關照片全數刪除。

警方也透過《蘋果日報》提醒女性,穿短裙最好能夠搭配安全褲,並且在上下樓梯時,能夠用物品遮住短裙,提高警覺,避免遭到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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