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粉絲猝死 買好門票「非自殺」獲理賠51萬

▲五月天粉絲猝死,門票證「非自殺」獲賠51萬。

東森新聞記者林季瑩、呂佳賢/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張姓護理師,2011年12月原本跟同事約好去看三場《五月天》演唱會,出發前不幸在睡夢中過世。她生前投保51萬壽險,卻遭保險公司以她有用藥物助眠習慣、屬自殺死亡拒理賠,但家屬拿出死者買的演唱會門票打官司,高院認為女子已買票排好假看演唱會,不是自殺,判保險公司應該理賠家屬確定。

好不容易搶到3場門票,20多歲的張姓女子計畫跟同事前往聽演唱會,未料在2011年12月16日、演唱會前突然在睡夢中過世。由於她是護理師、經常輪班,長期有睡眠障礙以及注射助眠藥物習慣,中國人壽認為死亡現場留有針筒、麻醉藥,屬於自殺,依約不理賠。

不過,家屬憑死者生前購買的《五月天》門票打官司,最後保險公司敗訴。律師陳君瑋表示,「她長期有這方面……一個失眠狀況,其實保險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去認定,她是因為這理由而去自殺。」

鑽研保險法的律師表示,保險公司不理賠主張是依據保險法109條第一項,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拒絕理賠,但法官認為張姓護理師生前已買票、假也排好,死亡前2天還剪髮時,開心聊到要去看《五月天》,不可能自殺,判保險公司應理賠家屬51萬。

由於家屬保留死者日記、臉書,證明死者沒尋短念頭,有正常規劃生活,加上演唱會的門票,可說是打贏保險金理賠官司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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